將爛醉「小姐」帶回酒店 色男剛脫光警察找上門了

審判過程中,曾男辯稱小夢是自己脫掉褲子內褲上床,並強調自己原本要離開,小夢卻主動抱住並親吻他,兩人自始至終都沒發生過性關係。

然而,法官根據證據顯示,小夢當時意識模糊、身體癱軟,屬於「不知抗拒」狀態,且她曾在迷糊間向經紀公司傳訊息「不要」求助,剛被找到時還有哭泣等情緒反應。

法官最終認定曾男的辯解毫無可信度,判決其趁機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處以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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