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透露,該名女嫌犯會在前數次的交易中,如約將首飾交給顧客,以博取他們的信任。
「然而,從7月開始,所有買家不再收到所訂購的首飾,之後更是無法聯繫上嫌犯。
」
南利說,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調查此案,並呼籲知情者可向聯繫查案官莫哈末祖哈基米警長(014-5390552)或劉佩儀(譯音)警長(012-5381907)提供情報,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
另一方面,針對近日在TikTok上出現了聲稱能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及協助處理線上詐騙案的廣告一事,南利指出,這些廣告聲稱可以幫助受害者追回被騙的錢財,但實際上是騙局。
他強調,所有追回被騙的款項過程,必須遵循法律程序,且只能由查案官進行。
「無論是通過代理人、非政府組織或其他渠道,公眾都不能通過所謂的捷徑追回錢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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