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今女方已經二婚了,有了新的經濟來源,為什麼還和汪小菲要贍養費?
這就得提到汪小菲和大S之前簽過的協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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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當時大S特地讓汪小菲在離婚協議簽完后不久,又簽了一份補充協議,要求汪小菲不論大S以後再婚與否,都要給大S居住房屋所產生的費用及房貸。
這條補充協議也被張蘭認為是大S的陰謀,是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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