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綁架丈夫就是她 富商57歲太太曝光

3名男被告已經於11月4日,在新山法庭面對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控狀。

其中被告鍾思明否認有罪,原本獲准以5萬令吉保外候審;但鍾思明當天下午的保釋被駁回,被警方重新逮捕。

越南籍男被告梁文同及陳文忠因不諳國語,表示不明白控狀,同樣也不被允許保外;案件定於11月17日過堂

這起綁架案於10月13日清晨約5時,在柔佛州新山一名59歲林姓富商住家前發生。

事發時,該富商準備搭電召車到機場時,在屋前被人綁架,綁匪勒索3000萬令吉贖金,富商的朋友協助繳付2000萬令吉后,富商於當晚安全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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