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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三立新聞網、LINEtoday
雖然事後蔡男發現王男全身冰冷僵硬,有趕緊將人送到醫院急救,但王男依舊傷重不治。
因此隨即告知林男此事後,也表明自己已經報警投案,而林男得知自己難逃法網後,也自動到警局說明。
目前整起事件在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不思合法手段解決紛爭,只因為自己認定女兒的死與王男有關,就協同友人共謀犯案。
曾男則是答應參與還著手策畫安排,甚至更找來蔡男協助,因此事後三人均為和王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法判處林男12年4月、曾男10年8月、蔡男8年6月徒刑。
全案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中時新聞網
該起事件引起許多討論,不少網友直呼能理解爸爸的做法「如果是我女兒被搞成這樣,不要說12年,給我20年我都弄死這三個人渣」、「現在的司法已經無法信任。
只能這樣才有辦法替女兒討公道」、「雖然以暴制暴不對,但如果自己的兒女真的被這樣搞,我想很多人都會選擇跟他拼了吧,台灣司法畢竟幾乎懲罰不到犯罪者。」、「這位父親也許不是一個好人,但確實一個偉大的父親,當政府不能利用立法權,司法改革去保護人民的時候,實屬無奈」、「用合法的手段為自己的女兒討公道?
討得到才有鬼!」。
只能說這位爸爸也是愛女心切啊....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結局有什麼樣的想法呢?
參考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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