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的手機相簿里,滿滿都是兩人一起出遊,拍攝親昵、十指緊扣等照片,還有穿著清涼視訊時互相拍攝照片,阿全此時驚覺老婆不但「出軌」又「出櫃」,攤牌后,徐女也大方坦承戀情,並與阿全協議離婚。
阿全不甘心婚姻遭破壞,向徐、王兩女提告求償100萬台幣,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女坦承發生戀情,但認為求償金額太高,徐女則說她和阿全婚後發生嚴重爭執,兩人已分房1年以上,她和公婆已多次發生爭執,一直有離婚念頭,她跟王女並沒有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為,徐、王兩女在審理期間都承坦發生戀情,王女也知道徐女是人妻,因此認定兩人侵害阿全的配偶權,衡量雙方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年齡、情節及時間久暫,判兩女應賠8萬台幣,可上訴。
文:台灣自由時報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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