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女士我今年32歲,我和我老公結婚了5年,這5年裡我們的感情還可以 。
當初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爸媽特別的煩,因為我爸媽嫌棄老公家裡窮,嫁過去不但沒有房有沒有車也不能過上好的生活。
但是我不嫌棄這些,我覺得兩個人相愛比金錢重要,所以那個時候我一點都不在乎錢。
我家條件特別的好 。
我爸媽想讓我找一個門當戶對的,但我不願意,後來我爸媽,也只好同意。
第1次見老公父母的時候,公公很滿意我這個兒媳,因為我家裡有錢。
當時公公和我說我們結婚的時候沒有彩禮,因為他家裡窮給不起,我也知道公公只想貪圖我們家的東西。
但是我從來都沒有介意過。
婆婆去世得早,所以老公都是公公帶大的,老公也特別的感激自己的父親。
每個月賺的錢都會打給自己的父親,我也沒說過什麼,畢竟孝敬父母很正常。
後來我們結婚的時候,公公一毛錢彩禮都不給。
我也沒有任何怨言,但讓我們想到的是,結完婚後,我聽說公公有20萬,而且這些錢要留給小叔子以後結婚用,當時我氣得不得了。
我不是介意錢的事情,我只是介意公公不會做人,太偏心,明明都是自己的兒子,為什麼只偏心小叔子,什麼都為小叔子考慮。
不應該公平對待嗎,但是他不肯,他覺得小兒子在他眼裡比較重要,所以什麼都向的小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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