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次劉若英的姑父竟指責她們姐妹二人,強佔祖母房產。
據姑父說,2012年11月23日,劉若玉趁祖母失智,偽造土地所有權買賣契約書、建築物所有權買賣契約書,利用虛假買賣的方式,將祖母名下房產據為己有。
對於這樁官司,劉若玉也早就出庭解釋過,她和劉若英從2007年就開始照顧祖母,直到2011年才開始請外籍傭人看護,而姑父一家從未參與照顧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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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台北地檢署就認為,沒有證據表明劉若玉以假買賣的方式把鍾姓老太太的房產轉移到自己名下,證據不足,不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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