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攝自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一位卡友在Dcard心情版投訴,女友因為穿運動內衣配長褲搭捷運,在捷運劍潭站準備出站時,被站務人員攔下盤問。
當天接近晚上10點,這對情侶在捷運站內道別準備各自回家,女友要出站轉搭公車,原PO則是上手扶梯要搭捷運,卻發現女友被站務人員攔下。
原PO趕緊回頭了解情況,「站務人員認為女友穿著太過暴露、不符合捷運公司規定,一直不停重複強調至少要加上背心才能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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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提供示意圖,翻攝自Dcard。
情侶滿頭問號,暫且相信站務人員並非故意找碴,先回去研究捷運規定,發現北捷沒有特別針對「服裝」的規定,也找出捷運負責人曾說:「根本沒有奇裝異服的規定,只有不能妨礙到其他人」。
原PO氣炸直言,穿搭屬個人自由,不懂女友穿著沒露//點,夏天30幾度悶熱難道要包緊緊,「還是妳覺得我女友穿著妨礙到其他乘客了?」原PO補充後續已檢舉該站務人員:「如果捷運公司沒有對外正式宣佈有關這項規定及條款,請不要隨意看不順眼就攔下乘客,這樣顯得十分不專業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顯得員工訓練相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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