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案|法官:納吉沒查6.8億美元巨款來源 是故意視而不見

(吉隆坡30日訊)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勞倫斯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理應在其大馬伊斯蘭銀行戶頭於2013年,獲得6億8100萬美元的巨額匯款后,採取恰當措施,鑒定有關資金是否源自非法活動收益,但納吉卻沒這麼做,故意對此問題「視而不見」。

柯林勞倫斯今午通過法庭官員,向媒體發布他在今早裁定納吉被控25項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逾22億7000萬令吉遭挪用的濫權和洗黑錢表罪成立所宣讀的41頁判詞摘要內容。

法官指出,按照此案證據和控方證人的證詞,他裁定控方在為納吉被控的21項洗黑錢控罪舉證中,已成功證明需納吉出庭自辯的罪行要素,即納吉知道其尾數為「694」的大馬伊斯蘭銀行戶頭所獲匯款,是源自非法活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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